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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公告

关于做好2022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函

来源:   作者:  发表日期:2021-06-15  阅读次数:  

关于做好2022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

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

 

武汉地区各高校、中等职业院校、技工院校及各相关单位:

为帮扶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实现就业,根据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文件规定,现就做好2022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宜函告如下:

一、发放对象

2022届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家庭、脱贫人口家庭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、烈属、残疾人的普通高等学校、中等职业院校、技工院校毕业生

二、补贴标准

补贴金额为1400/人(即武汉市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%

三、申领流程

(一)申报。

1.学生申请。从2021年起,实行学生个人告知承诺制。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,由学生本人填写武汉地区2022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》(见附件1,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,报学校审核。

2.学校审核申报。各院校收到学生提交的《申请表》后,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等数据平台进行审核,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在院校公示,公示期5。经公示无异议,在湖北智慧就业服务平台(以下简称省平台)创建申报批次,录入申报人员信息后,将《申请表》盖章扫描上传。从省平台导出、生成武汉市2022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名册(见附件2),确认信息完整无误后签字盖章并扫描上传。

(二)复核。市人社部门进行复核,同时对各院校提交的学生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。

(三)拨付。市人社部门致函市财政部门,并协调市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院校银行账户。各院校收到财政拨付款项后,及时拨付到学生本人的银行账户,并将《2022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情况说明》(见附件3)反馈给市人社部门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(一)明确工作责任。请各院校加强组织领导,广泛宣传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政策,指派专人负责,严格按时间要求做好组织申报、审核公示、信息录入、资金拨付等工作,切实发挥好补贴资金鼓励和支持大中专毕业生积极求职创业的作用。

(二)加强协调配合。此项工作涉及到学校就业、资助、财务等多个部门,请各院校指定牵头部门并于5月底前将《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工作联系人名单》(见附件4)报市人社局(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或扫描后的pdf版本),并请于630日前完成审核申报工作。

(三)强化监督管理。各院校要将资金及时拨付到学生个人银行账户上,如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贴的,将追回补贴,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
联系人:段汇强  黄沈伟

联系电话:027-85733006   027-85797371

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2021525

 

 

 

附件1

武汉2022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

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

 

基本信息

姓名

性别

民族

 

免冠照片

生源地

省      市(县)

身份证号

所在院系

学号

学历

1.中专(技校)  2.职业高中  3.大专

4.本科  5.硕士研究生  6.博士研究生

联系信息

手机号

电子邮箱

家庭住址

紧急联系人

手机号

申报信息

申请对象类别

□1.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□2.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(如享受低保)

低保家庭户主姓名:

身份证号:

3.社会孤儿毕业生

4.烈属毕业生

5.残疾人毕业生

6.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

7.脱贫人口家庭毕业生

脱贫家庭户主姓名:

身份证号:

账户信息

银行卡号

个人承诺

本人正在积极求职(创业),且从未在其他院校就读期间享受过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,现申请领取武汉市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。本人承诺所提交的申请资料真实、完整、准确,如有虚假,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申请人签字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年   月   日

院校审核意见

该申请人是我校2022届毕业生,表内所填信息真实、完整、有效,符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条件,初审合格并公示无异议,同意申报。

 

 

学校(盖章)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年   月   日